大連市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公告內容是什麼?
我們大家肯定對土地使用税方面都有自己的瞭解,土地使用税是我們國家規定的一種税務,基本上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的問題在每一個地區其實規定都是不一樣的,但是一般都是按照平方來進行計算。那麼大連土地使用税公告方面的內容有什麼?
大連市地方税務局公告2011年第5號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財税[2010]121號)、《遼寧省地方税務局關於明確房產税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地税函[2006]125號)第六條和《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期限的通知》(大政發[2008]86號)的有關規定,現就我市出租房屋房產税相關規定公告如下:
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出租房屋的納税人,應當自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繳納房產税,房產税的計税依據為合同約定的租金收入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按月分攤後的價值;合同約定有免租期的,分攤的租賃期限不包含免租期;免租期內,由房屋產權人根據房屋原值按月計算繳納當月房產税。凡到税務機關代開發票的出租房屋納税人,應當在税務機關代開發票時,按照代開發票金額,一次性繳納房產税。
税源普查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1.普查納税人的經營性房產和土地是否按規定填報《大連市房產税税源情況登記表》和《大連市城鎮土地使用税税源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兩税登記表》),《兩税登記表》內容填報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兩税登記表》填報內容是否與“兩税”税源數據庫數據一致;
2.普查所有經營性房產、土地是否準確認定了“兩税”的納税義務人;
3.普查納税人所有的經營房產是自用還是出租,是否漏報、少報房產原值和房屋租金收入,房產原值和房屋租金收入是否存在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情況;
4.普查納税人所有的經營性土地是否漏報、少報計税土地面積,是否按照《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税有關政策的通知》(大政發[2007]74號)規定確定城鎮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級和單位税額;
5.普查納税人是否足額申報繳納了“兩税”;免税房產、土地是否符合減免税政策規定,並辦理相應減免税手續;
6.普查納税人跨區房產、土地是否辦理了跨區房產、土地税務登記;
7.普查納税人在取得房產和土地環節,是否繳納了契税和耕地佔用税等項税收。
對於大連市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公告內容是什麼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出,當地政府的公告主要針對的是土地使用税的徵收和計算方面的問題,對於這兩個方面的問題我們大家肯定也是非常關心的,因為是關於我們身邊的利益的問題。所以説我們還是需要認真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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