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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税及城鎮土地使用税繳納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房產税及城鎮土地使用税繳納時間是什麼時候?

房產税及城鎮土地使用税繳納時間是什麼時候?

房產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繳納時間:

1、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2、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房產税徵收對象有哪些?

房產税的徵税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税;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税。

負 有繳納房產税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 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 產税的納税人。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税;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税。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税。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税

4、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税。

5、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税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税單位及納税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税。

在城鎮土地範圍內擁有房屋的自然人或者是法人以及非法人組織的,都應當按照法定的納税標準向國家税務機關進行納税,但是如果房產在農村的,就不需要繳納相應的房產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因為土地使用税是獨屬於城鎮土地的徵收税種,一般是由土地的實際使用權人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