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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優惠政策是什麼?

一、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優惠政策是什麼?

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優惠政策是什麼?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税。明年起對符合條件的部分科創單位免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在孵對象是指符合前款認定和管理辦法規定的孵化企業、創業團隊和個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應按規定申報享受免税政策,並將房產土地權屬資料、房產原值資料、房產土地租賃合同、孵化協議等留存備查,税務部門依法加強後續管理。科技、教育和税務部門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共享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相關信息,加強協調配合,保障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二、房產證的徵收對象是誰?

房產税的徵税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税;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税。

負有繳納房產税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税的納税人。

綜上所述,現在國家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很大,在財政税收上面都有一定的優惠政策,根據新規定,從明年開始,對符合條件的一些科創單位免徵土地税和房產税。這樣無疑對科創單位減輕税負,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有極大幫助。國家相關部門要嚴格把握條件審核,確保優惠落實到位。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