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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的類別有哪些,勞動關係什麼時候認定?

勞動關係的類別有哪些,勞動關係什麼時候認定?

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勞動關係是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務的合法證明,也是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重要證據。根據不同的劃分依據,我們可以將勞動關係分為幾類。那麼,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勞動關係的概念、勞動關係的類別和勞動關係的認定。

一、勞動關係的概念

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所確立的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

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也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

勞動者,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二、勞動關係的分類

(1)按不同所有制關係,可以分為全民所有制勞動關係、集體所有制勞動關係、個體經營勞動關係、聯營企業勞動關係、股份制企業勞動關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關係等。

(2)按職業分類,可以分為企業的勞動關係、國家機關的勞動關係、事業單位的勞動關係等。

(3)按資本的組織形式,可以分為國有控投公司的勞動關係、私營企業勞動關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關係、有限責任公司等的勞動關係。

(4)從工人運動角度分類,可以分為利益衝突型勞動關係、利益一體型勞動關係、利益協調型勞動關係。

(5)從集體談判角度分類,可以分為個別勞動關係、集體勞動關係。

三、勞動關係的認定

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日產生活中,勞動關係糾紛是經常發生的,起因往往是勞動者不瞭解有關於勞動關係的相關法律規定,而用人單位利用勞動者在此方面的瞭解不很透徹的特點,對勞動者進行欺騙,這一現象在大體力勞動行業尤為常見。瞭解了勞動關係的概念、勞動關係的類別和勞動關係的認定,希望勞動者都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標籤:勞動 類別 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