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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税計税範圍是什麼?

近年來,我國的土地使用開發越來越多,相應的,國家的城鎮土地使用税計税範圍以及其他的相關規定也在逐漸調整完善。土地使用税的税收和其他的税收有些許不同之處,土地就在我們的腳下,它的使用不僅僅是個人的是,與周圍的人羣也有嚴密的關係。

城鎮土地使用税計税範圍是什麼?

一、徵税範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

從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在華機構的用地也要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特點

1、對佔用土地的行為徵税

2、徵税對象是土地

3、徵税範圍有所限定

4、實行差別幅度税額。

應納税額編輯一、計税依據

三、城鎮土地使用税

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

1.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注意:税務機關不能核定納税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

四、税率

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税率。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城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五、應納税額的計算

應納税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適用税額

六、税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税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税法規定的單位税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

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近年來土地使用税的調整,使得不少人都看向了土地使用方面,這也間接的促進的房價的高漲。也使得不少人陷在房價上。房子是人們生活的必須品,而房價的上漲更是加重了人們的生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