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税務糾紛 > 偷税漏税

什麼是抗税罪,與偷税罪的界限是什麼

一、什麼是抗税罪

什麼是抗税罪,與偷税罪的界限是什麼

抗税罪是指負有納税義務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個人或者企業事業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故意違反税收法規,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的行為。抗税罪與使用暴力、威脅方法拒繳錯徵税款的界限。抗税罪主要有以下幾個構成要件:

(一)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國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執行徵税職務活動的税務人員的人身權利。

犯罪對象,包括依法應繳納的税款及依法徵税的税務人員。這裏的税款是除關税以外的國內税收。這是的税務人員也限於依法徵收國內税的工作人員。這是抗税罪區別於走私罪、妨害公務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標誌。

(二)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税收法規,以暴力、威脅方法把不繳納税款的行為。

(三)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負有納税義務和扣繳税款義務的人。

(四)主觀方面出於直接故意。但是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主觀故意和非法獲利的目的,則不構成抗税罪。

二、抗税罪與偷税罪的界限

(一)主體要件不同。抗税罪只能由個人和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構成:而偷税罪的主體則包括單位和個人也包括單位的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二)客觀方面不同。抗税罪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的行為;偷税罪則表現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賬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税款的行為。

(三)犯罪標準不同。抗税罪只要行為人實施了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的行為就可構成,而偷税罪必須是偷税行為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三、抗税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對於抗税罪的處罰,根據情節輕重,《刑法》第202條規定了兩檔處罰:

(一)對情節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拒繳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金;

(二)有下列嚴重情節的:聚眾抗税的首要分子;抗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多次抗税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拒繳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三)實施抗税行為致人重傷、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對什麼是抗税罪做出了介紹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有了新的認識,實踐中容易將抗税罪與偷税罪混淆,而上文中本站小編已經為大家做了對比,希望可以幫助你準確區分這兩種犯罪。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漯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