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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與欠税的區別是什麼

一、偷税漏税與欠税的區別是什麼?

偷税漏税與欠税的區別是什麼

(1)主觀方面不同

1、逃税行為的主觀上存在故意,並有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漏税行為與欠税行為的納税人均沒有逃税的故意。

(2)行為表現不同

1、逃税行為,表現為納税人通過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

2、漏税行為及欠税行為,均表現為納税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行為。

(3)行為性質不同

1、逃税行為系違反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

2、漏税行為及欠税行為沒有違反刑法規定,不是犯罪行為。

(4)法律後果不同

1、逃税行為構成刑法規定的逃税罪,逃税行為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漏税行為及欠税行為,應按照税務機關的規定及時補税,以及進行必要的行政處罰

二、偷税漏税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在5萬元以上並且佔應納税額10%以上,構成逃税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納税人5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税務機關給予2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5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10%以上的,構成逃税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3、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30%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其實偷税和漏税的法律性質也不一樣,漏税跟欠税的含義是一樣的。不過現在税務機關對偷税漏税案件的處罰已經有了很大的調整,過去是隻要偷税漏税達到一定數額就追究刑事責任,現在是第一次偷税漏税的,一般都是進行行政處罰。

標籤:偷税漏税 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