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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備案的勞動合同去哪辦理?

一、人社局備案的勞動合同去哪辦理?

人社局備案的勞動合同去哪辦理?

人社局備案的勞動合同要到當地的人社部門來辦理,用人單位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錄用登記手續和勞動者與其他勞動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科審查後,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生效。

二、勞動合同備案的程序

(一)初次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1、應當在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後30日內進行登記備案,其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用工登記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用工登記證》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用工登記專用章”。

法律沒有強制個人的勞動合同必須去勞動部門備案,即使不備案也不影響合同效力。對於集體合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對於勞動合同的簽訂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勞動關係情況而定的,雙方應當根據協商的原則來達成一致意見,特別是對於具體的合同條款所認定的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可以諮詢勞動管理部門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