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必須去人社部門備案勞動合同?
是否必須去人社部門備案勞動合同
簽訂正規勞動合同,而且購買社保的,必須到勞動局、社保局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證明,是由受理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備案的各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出具的説明某份特定的勞動合同已備案的證明文件。開具該證明的前提是該用人單位已將備案信息報送至人社部門並已錄入勞動用工備案系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開具該證明的前提是該用人單位已將備案信息報送至人社部門並已錄入勞動用工備案系統。
(一)初次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1、應當在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後30日內進行登記備案,其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用工登記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用工登記證》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用工登記專用章”。
法律沒有強制個人的勞動合同必須去勞動部門備案,即使不備案也不影響合同效力。對於集體合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在我們簽署個人的勞動合約的時候,並不需要去勞動部門進行相關的備案,就算不去勞動部門進行相關的備案也不影響該合同的效益,但是對於集體合同是必須去勞動部門進行相關備案,這樣才會起相關法律效益,避免日後出現法律糾紛。
-
我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金嗎
律師解答:沒有。律師解析:勞動者主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沒有賠償金;1.如果是公司違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才可以依法獲得賠償金。2.如果勞動者因單位嚴重侵犯其合法權益而與單位解約的,則可以依法獲得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
-
企業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企業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
-
勞動合同到期能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
-
未籤勞動合同要怎麼獲得賠償
律師解析:未籤勞動合同獲得賠償的方式為: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