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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販毒210克,戴律師巧妙辯護保命

案情簡介

朱某某販毒210克,戴律師巧妙辯護保命

2013年,朱某某因涉嫌販賣毒品210克,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因販毒數量過高,檢察院的量刑意見為死刑。

辦案思路及心得

毒品類案件,要着重審查鑑定意見中的毒品含量、純度、克數等,提出專業的辯護意見。

戴律師接受家屬委託後,會見朱某某,複印全部案件材料,與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相繼溝通交流,對指控的毒品數量,提出四點意見:

一、其中有68克中有10克已經被朱某某自己吸食,不應計入在內,且其餘58克只是代同案犯徐某代購,並已全部交給徐某;

二、第三起指控2克,已經被朱某某吸食,也不應計入內;

三、其中有100克,朱某某表示不是毒品,只是普通輔料,且沒有相應的毒品照片、鑑定結論印證存在100克毒品,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應當排除;

四、其中的40克,存在犯意引誘。

裁判結果

成功保命,判處無期徒刑,後在監獄表現好減刑為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