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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委託易德祥律師,涉嫌運輸毒品海洛因13。97千克的王某得以取保候審

及時委託易德祥律師,涉嫌運輸毒品海洛因13.97千克的王某得以取保候審

案情簡介

2014年10月24日,杜某以肝臟不好打針開車會打瞌睡為由,邀約王某為其從雲南安寧到保山開車,杜某以10000元的酬勞給王某。因王某系杜某認識多年的朋友,王某並沒有問清楚杜某開車是幹什麼,開車到哪裏。王某從老家到雲南安寧與杜某相遇後,和杜某駕駛着杜某的車輛從安楚公路向滇西方向進發,王某當時也沒有問清楚杜某想要到哪個地方,王某問的時候,杜某稱不要多言,給你錢就行了。到了雲南保山收費站外的一個地點時,杜某讓王某在車上,自己和一個騎摩托車的人交涉了近1分鐘,杜某上車後,讓王某開車向雲南安寧的方向回來。路上兩人輪換開車,離安寧近60公里的地方,杜某讓王某調換,由杜某開車。到了安寧和平村高速公路收費站,杜某準備開車到安寧自己居住的地方。突然車前面出現了一輛警車,隨即下來20多名警察,要求杜某打開車門,但杜某拒絕打開車門,突然間車內起了大火,王某用力才將車門衝開,剛出車門,就被警察抓獲。杜某隨即也被抓獲,後其他警察經車內的火撲滅,從杜某車輛的後備箱內搜出可疑物質,經指認,杜某承認自己是毒品所有人,後經公安機關鑑定為海洛因,淨重為13.97千克。杜某稱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就着火了,不是其點燃的。杜某及王某隨即被公安機關以涉嫌運輸毒品罪刑事拘留。

辦案思路及心得

2014年11月1日,王某的親戚看到電視報道後,經過與易德祥律師聯繫後,便與王某的妻子取得聯繫,與2014年11月2日早晨便到易德祥律師辦公室,委託易德祥律師作為王某辯護人,為王某提供法律幫助及辯護。易德祥律師於當天下午便會見了王某,向王某瞭解了本案的案情,王某堅稱自己不知道杜某讓其開車到底幹什麼,也沒有問杜某將車開到哪裏,杜某平時幹什麼的不清楚,因為雙方是認識10多年的朋友了,為了得到報酬,王某不問什麼就從老家來安寧找杜某。至於車的後備箱裏的物品,因杜某和他人交涉的時候,杜某讓王某在車上,王某並沒有看到什麼。至於毒品海洛因也是在被抓獲後,由警察告知的。通過了解案情,易德祥律師便向王某講解了有關毒品的法律規定及現在從嚴處罰毒品犯罪的規定,並讓王某堅定信心,如實回答自己知道的情況,對於自己不知道的、自己無關的,無論在任何時候都不能違心供述。經過和王某交談,易德祥律師確定了將來的辯護思路。因此案案情重大,不能掉以輕心,易德祥律師於2014年11月9日再次到看守所會見了王某,再次告知王某千萬不能做出違心供述。否則,一旦做了違心供述,等證據確鑿,運輸海洛因13.97千克而且又有放火情節,連性命都難保的。

裁判結果

在經過37天的拘留後,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逮捕,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書,對王某進行取保候審。等案件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時,作為王某的辯護人,易德祥律師將和檢察院溝通,爭取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還王某真正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