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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掛土地税費需要繳納哪些?

一、招拍掛土地税費需要繳納哪些

招拍掛土地税費需要繳納哪些?

營業税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税。

2、按繳納的營業税繳納7%的城建税和3%的費附加。

印花税和契税(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土地税(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額,繳納土地税。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税金等。

3、税率的確定四檔: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税率為30%;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税率為40%;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税率為50%;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税率為60%。

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

土地税税額=額乘税率-扣除項目金額乘速算扣除係數

(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税率)。

二、根據環節區分有四點:

新徵耕地環節

1、耕地佔用税。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佔用税的納税人。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税額一次性徵收。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包括經批准佔用的耕地面積和未經批准佔用的耕地面積。

2、契税。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

3、印花税。土地使用證,每本貼花5元。

4、城鎮土地使用税。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税;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税。徵用的耕地與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機關批准徵地的文件為依據確定。

土地出讓環節

1、契税。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税的納税人,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應徵收契税,不得因減免出讓金減免契税。

2、印花税。土地使用證,每本貼花5元;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税,按合同載明出讓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

土地轉讓環節

1、營業税。凡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税的納税義務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5%税率計算繳納。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2、城建税、費附加、地方附加。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實際繳納的營業税為計税依據。城建税的税率。納税人在市區為7%;在縣城、建制鎮的為5%;不在上述地區的為1%。費附加的徵收標準為3%,地方附加徵收標準為2%。

3、土地税。凡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税的納税義務人,轉讓非國有土地和國家以土地者的身份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不徵土地税。其計税依據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額。

税率為: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税率為30%。

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税率為40%。

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税率為50%。

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税率為60%。

4、所得税。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轉讓所得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税,差價的20%。單位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轉讓所得計入應納税所得額計徵企業所得税。

5、印花税。土地使用證,每本貼花5元;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税,按合同載明轉讓金額0.5‰繳納。

6、契税。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税的納税人。土地使用權出售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土地使用權贈與、交換按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的市場價格核定金額的3%繳納。

土地使用環節

(一)自用

1、城鎮土地使用税。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納税義務人。我省對獨立於區劃外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場、林場也徵收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單位無償使用納税單位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納税單位無償使用單位的土地,納税單位應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納税單位與單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權土地上的多層建築,對納税單位看按其佔用的建築面積佔建築總面積的比例計徵土地使用税。

(二)出租

1、城鎮土地使用税。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納税義務人。我省對獨立於區劃外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場、林場也徵收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單位無償使用納税單位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納税單位無償使用單位的土地,納税單位應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納税單位與單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權土地上的多層建築,對納税單位看按其佔用的建築面積佔建築總面積的比例計徵土地使用税。

2、營業税。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

3、城建税、費附加、地方附加。以出租土地實際繳納的營業税為計税依據。城建税的税率。納税人所在地在市區為7%;在縣城、建制鎮的為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為1%。費附加的徵收率為3%,地方附加2%。

單位或個人出租土地,其取得的租金收入,應分別計徵所得税。

在繳納的税費的過程當中是需要區分不同的環節的,因為每一個環節她所需要繳納的税費項目是不一樣的。比如説我國就存在着土地轉讓環節和土地使用環節。土地使用環節當中包括營業税和城建税以及地方附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