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繳納的税費有哪些?
土地出讓是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的使用者就需要支付出讓金,這部分錢是需要繳納税費,而且不止一種税,這是很多人不熟悉的地方,那麼,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土地出讓繳納的税費有哪些?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土地出讓繳納的税費有哪些?
(一)營業税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税。
2、按繳納的營業税繳納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税。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税金等。
3、税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税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税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税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税率為60%。
二、土地出讓金的適用範圍
(一)徵地和拆遷補償支出。
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
(二)土地開發支出。
包括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按照財政部門規定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
(三)支農支出。
包括計提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補助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保持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四)城市建設支出。
包括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支出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五)其他支出。
包括土地出讓業務費、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計提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費支出等。
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要確保足額支付徵地和拆遷補償費、補助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保持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將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納入徵地補償安置費用,切實保障被徵地農民和被拆遷居民的合法利益。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要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逐步提高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要重點安排農村飲水、沼氣、道路、環境、衞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逐步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努力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和水平。土地前期開發要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嚴格控制支出,通過政府採購招投標方式選擇評估、拆遷、工程施工、監理等單位,努力降低開發成本。城市建設支出和其他支出要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編制政府採購預算的,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土地調控,由財政部門從繳入地方國庫的土地出讓收入中,劃出一定比例資金,用於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實行分賬核算,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報送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備案。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於土地收購儲備。
土地出讓會產生土地出讓金這樣一筆費用,這筆費用雙方都需要繳納一定的税費。當然收取土地出讓金的主體是國家,國家會運用這筆錢到公共建設,利國利民。如果大家對税費的計算不清楚,小編建議登錄本站網站找專業的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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