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職工患病解除勞動合同醫保沒了怎麼辦?

職工患病解除勞動合同醫保沒了怎麼辦?

一、職工患病解除勞動合同醫保沒了怎麼辦?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患病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勞動合同導致醫保沒了應當對用人單位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勞動合同期滿,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因此即使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解除與您的勞動行為違法。首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滿,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因此雖然您的勞動合同到期,但是您尚在醫療期內的,公司解除與您的勞動行為違法。您已經同意離職的,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您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您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其次,您醫保停交一個月的,可以去社保中心諮詢可否補繳並進行報銷。如果確實無法報銷,則公司承諾會給您交納12月份的社保,但實際沒有繳納的,您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因無法報銷醫保給您造成的損失。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職工患病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在相關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職工患病期間的勞動合同所建立的勞務合作關係應當延續到治療結束,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合同已到期也應當延續,所以用人單位此時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應當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