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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確定面積糾紛

建設工程確定面積糾紛

建設工程確定面積糾紛怎麼辦,首先明確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只有有效的合同才能受法律保護,確定是有效的建設工程合同,那麼如果出現了工程確定面積糾紛要怎麼辦,本站為你解答。

一、什麼是無效的建設工程合同

目前我國建築市場上,無效建設工程合同大量存在,其數量甚至大於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合同無效,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也就無效,所以,無效合同不存在追究違約責任的問題。

可見,無效建設工程合同與有效合同的處理原則和處理結果有着根本的區別。因此,準確判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預測無效合同的處理結果,對於建設方和施工方處理建設工程糾紛,具有不可估量的實際意義。

無效合同主要有三種,一是因簽訂合同的主體導致合同無效 ,二是因必須招投標沒有招投標,或者中標無效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三是因違法分包、非法轉包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四是因建設方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和建設工程報建手續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二、什麼是建設工程確定面積糾紛

由此產生了糾紛。這種糾紛屬於合同糾紛

三、如何處理合同糾紛

1、和解。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糾紛常見的解決方式。但由於和解協議缺乏的法律約束力,有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使和解結果成為一紙空文,延誤了糾紛的有效解決。

2、調解。調解是由爭議各方選擇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調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此方法解決糾紛的可能性較和解大一些,但由於調解協議與和解協議一樣不具有強制性效力,也使得糾紛的解決難盡人意。

3、仲裁。仲裁指爭議各方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以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法定的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依據仲裁規則居間進行居中調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並可根據生效的仲裁協議申請強制執行。

4、訴訟。訴訟是解決合同爭議的最後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爭議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決爭議的方式。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是關於建設工程確定面積糾紛怎麼辦的解答。重要説明的是有效的建設工程合同才受法律保護,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認真、慎重,如果在簽訂合同後出現了糾紛可以積極尋求法律的幫助,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湖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