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的管轄問題該怎麼確定
在工程的建設中經常會有兩個概念,就是甲方和乙方,在工程的建設中會出現分包的情況,那麼自然就會有分包合同的糾紛問題,那麼我們無論是作為甲方還是作為乙方,對於分包合同的糾紛管轄問題一定要弄清楚,一旦出現糾紛才可以順利的解決相關的情況,可能有些人對於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的相關知識還沒有那麼的瞭解,所以今天咱們就針對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的管轄問題該怎麼確定相關內容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對於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的管轄問題該怎麼確定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明白兩個知識點,第一個是如何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管轄,另一個是簽訂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麼,我們一起來看。
一、如何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管轄
關於我國的最高人民法院對於我國的刑事訴訟法有明確的解釋,在刑事訴訟法的第28條中有明確的規定,那麼就明確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糾紛問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糾紛問題是按照不動產相關的糾紛確定管轄,對於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的糾紛案件是不包含在內的,那麼對於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的管轄應該是在被告人的所在地或者是簽訂的合同履行的地方進行法院的管轄。
二、工程分包合同的簽訂應該注意什麼?
那麼我們首先就要關注兩個點,就是自己有沒有權利進行將工程分包,那麼另一個就是乙方對於實施分包的工程有沒有相關的資質,在這其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細節問題,那麼咱們就簡單看幾項:
1、建議業主在工程的招投標的階段就要明確化制定的分包內容,及時的提出諮詢對於業主的不明確的招標文件,那麼在合同內容的條款中一定要把具體的分包內容進行明確化,對於雙方的費用相關問題和雙方的權利義務都要進行明確。
2、對於總的承包合同中儘可能的約定承包的範圍和工期等方面。
3、總承包人與指定的分包人儘量不要簽訂相關的分包合同,最好是發包的人和指定的分包人直接簽訂相關的分包合同條款。
4、如果必須要和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簽訂的話,那麼就爭取是籤三方的協議合同,包括髮包人和指定分包人在內,那麼對於總承包人就僅僅是履行自己的管理的責任,付款的義務就由發包方去解決。
當然在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的問題上還有許許多多需要注意的細節問題,就不一一介紹,若你是承包人、分包人、或者是發包人其中一個,就一定要對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的管轄問題相關知識進行全面的瞭解。
以上小編針對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的管轄問題該怎麼確定相關的內容進行了簡單的介紹,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在建設工程的分包問題上會出現很多的問題,其中分包合同的糾紛問題就是比較常見的一項,無論是作為哪一方我們都必須對其中的分包相關知識進行全面的瞭解,以便於出現問題可以及時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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