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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契税滯納金怎麼算?

契税2.86W

一、請問房產契税滯納金怎麼算

房產契税滯納金怎麼算?

1、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的,徵收機關核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

2、納税人未進行納税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3、根據國税發文件《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農業税、牧業税、耕地佔用税、契税徵收管理暫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執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凡税款滯納行為發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徵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税款2%的滯納金;2001年5月1日以後發生的,統一按照《税收徵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契税滯納金是如何產生的?

業主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未繳納契税的,從第31天起計算契税滯納金。此外,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的,徵收機關核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納税人未進行納税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會通知業主在一個月之內分批到税務部門開具購房。如果業主沒去辦理相關手續,就會形成契税滯納金。也有因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延遲開具的,因此導致的契税滯納金,業主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拖的時間過久,契税滯納金的數目也不可小覷。對於契税滯納金徵收比例各城市規定不一樣,按照具體情況而定。

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契税滯納金以及繳納政策的相關信息,相信大家讀了上面的文章後,對契税滯納金有一定的瞭解了吧。希望能幫到您,如果您還有什麼具體問題,建議您到具體部門詳細詢問。

三、什麼是滯納金

滯納金一般是對不按納税期限繳納税款的納税人,按滯納天數再加收滯納税款的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税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税款的納税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的徵收管理法》還有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收滯納金按規定不是處罰,而是納税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佔用國家税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

在簽訂房屋購買合同時,需要明確的瞭解有關房產契税滯納金的問題,這不僅是為自己負責,同時也是保障了自身的利益,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