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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某與王某代為投資款案


牛某與王某代為投資款案

【案情簡介】

    牛某經王某邀約與張某曹某共同加入某一項投資項目出於對王某的信任將相關款項轉賬給王某後並未索要與投資相關的任何書面協議對於項目的運營也從未過問但兩年後王某告知牛某項目失敗所有的投資款都已虧損待以後自己在其他項目賺錢以後將投資款全部還給牛某牛某要求查看投資相關的資料但王某一直未提供為查明投資是否確實存在以及投資項目的運營是否合法合規牛某委託了律師 

【爭議焦點】

1、僅有一張銀行轉賬記錄的牛某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2、牛某與王某之間是借貸關係還是投資關係

3、王某主張的投資失敗是否成立牛某的錢是否能追回

【律師看法】

由於牛某手中只有一份銀行轉賬記錄沒有其他證據加上王某也曾經承諾其他項目賺錢後就將此筆款項償還給牛某所以該案件至少需要通過兩個訴訟才有可能實現牛某的訴訟目的

律師以民間借貸為案由提起訴訟一方面明確該筆款項的實際性質另一方面獲取本案可能涉及到的書面材料開庭時律師通過跟法官溝通法官與被告溝通後被告主張雙方之間並非借貸關係而是投資關係為了證明其主張被告將投資協議股東會決議等與本案相關的材料作為證據交付給了張某。當事人經過辨認認為投資協議中的簽字並非其本人所籤於是律師申請對此進行筆跡鑑定在等待指定鑑定機構的過程中當事人又多次仔細對簽名進行了辨認最終認定該協議確實是自己所籤但是通過此次訴訟律師幫張某獲得了初步的資料證據完成了此次民間借貸糾紛訴訟的目的民間借貸糾紛訴訟以撤訴終結

通過對王某提供的材料經過分析律師發現該投資協議中約定投資的項目涉及到的資產可能系國有資產並非被告所稱的自己擁有處分權及運營權於是律師再次提起合同糾紛主張雙方之間的投資協議無效

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王某等人提供了相應的授權委託律師對此授權的真實性存疑申請法院向有關單位核實真實性經過法院的核實此文件系真實存在的

至此牛某對自己的錢款去向以及此次投資自始至終的相關情況有了真實客觀有效的瞭解,根據證據瞭解可能剩餘的投資款,達到了牛某訴訟的目的。

【案件結果】

結合兩次訴訟瞭解到的事實情況與資料牛某認為雖然投資失敗了,但是,自己從對自己錢款去向,投資情況一無所知到清楚瞭解到所有細節,並取得了可以取得的投資款項,已經達成了自己聘請律師的目的對結果相當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