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立案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1.09W
本罪屬於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煽動羣眾暴力抗拒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無論羣眾是否聽信其煽動,是否實際上造成危害後果,都應當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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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
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是指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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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三)客體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公文、證件、印章,且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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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注意:對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進行擾亂、衝擊等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關鍵看是否“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後果。如果尚未造成上述後果的,則不構成犯罪,可按照《集會遊行示威法》第30條的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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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司法解釋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裝備配備標準》為保障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審判人員和訴訟參與人的人身安全,提高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參照公安部《人民警察裝備配備標準》,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