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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土地使用税計算方法是什麼?

一、廣州市土地使用税計算方法是什麼?

廣州市土地使用税計算方法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税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税法規定的單位税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各方,應按其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佔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税。如綜合樓分屬幾個單位使用,按各自佔用的建築面積計算佔用土地面積繳納土地使用税。其計算方法:應交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積(m2)=該單位使用的建築面積(m2)×綜合樓使用土地面積(m2)/綜合樓全部建築面積(m2)

二、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怎麼確定?

關於納税人的確定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為納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糾紛尚未解決的,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

三、哪些情況下免徵土地使用税?

1、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

2、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3、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税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綜上所述,在廣州使用國有土地進行生產建設或者項目開發的,企業或者個人要按期繳納土地使用税,這也是使用土地的成本之一。計算土地使用税要根據實際佔用使用的面積,然後乘以廣州市公佈的單位税額,其中一級土地的税額是每平米十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