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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土地使用税計算辦法是什麼?

一、天津市土地使用税計算辦法是什麼?

天津市土地使用税計算辦法是什麼?

計算公式為: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

天津市各等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為:

1、一等25元;

2、二等20元;

3、三等15元;

4、四等10元;

5、五等5元;

6、六等1.5元;

7、七等1元。

二、土地使用税的計税依據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證確認的面積為計税依據。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的,暫以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土地出讓(轉讓)合同”或批准用地文書等證明文件確認的面積為計税依據,實際佔用面積超出土地使用證確認面積的土地,暫以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確認的面積為計税依據。對土地管理部門尚不能確認面積的應税土地,應由納税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税務機關核實計税。凡坐落在土地計税等級交界路段兩側的納税人,依照其門牌號碼列明路段名稱從高等級税額計徵土地使用税。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税區設立在其他區縣行政區劃範圍內的經濟區域,土地使用税計税等級的確定,按照其實際坐落地規定的計税等級和適用税額標準徵收土地使用税。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滿1年的次月起,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税。

三、哪些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税: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10年;

7、個人所有的自住房屋佔用的土地及院落用地;

8、由國家財政部門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綜上所述,在天津市使用城鎮土地的個人或者企業,應該每年兩次繳納土地使用税。計算土地税的應納税額也比較簡單,用土地證上面記載的面積乘以天津市土地使用税的税額即可。目前,天津市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分為七個等級,最高每平米二十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