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土地承包

農村土地使用證過户辦理流程是什麼?

自改革開放以來,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斷的提高。如今全國各地城市化非常嚴重,但是依然存在農村地區,農民的權利也是需要法律去保護,農村地區在房屋買賣上會涉及到土地證的問題。那農村土地使用證過户辦理流程是什麼?下面小編就詳細介紹相關內容。

農村土地使用證過户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農村的土地使用證過户手續怎麼辦?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户僅限於本村村民。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移交證明(對方)、用地申請書、身份證和户口本到村委會申請同意後,由鄉鎮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核後,報縣政府批准。然後進行土地登記確權。

二、如何申請農村土地使用證?

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後,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並蓋鄉(鎮)政府章,然後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審核併到現場進行勘測。

5、審核、勘測合格後,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後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准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後,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三、農村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有何區別?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是當地區縣一級人民政府頒發給某村村民的對該村集體土地上有權該房和使用的一種行政確權證書。該證書的持證人一般是一個人,但不他是隻有其一人才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她(他)只是家庭的代表而已,也不能説明誰是宅基地的持正人該宅基地上的房產就是其一人的,如家庭成員中有人單獨合法建設房屋的,持證人也可能不是該房屋的產權人。房產證是房子寫的誰的名,房子就是誰的,但因有婚姻法中的特殊規定,夫妻間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得的房產雖只登記一個人名字的,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農村房屋也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只不過土地使用證的性質是集體土地,並且農村的土地使用證過户需要本人辦理。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或者有任何疑問,詳情請諮詢本站專業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