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土地承包

農村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農村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農村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辦理程序如下: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户口冊複印件。

3、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建設用地批准書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6、批准用地繳税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土地使用證的查詢方法:

1、到當地國土部門查詢,要注意看證書是否辦理出讓。現在的出讓金標準較高。國土資源部發過一個文,自然人可是憑自己的身份證查詢土地宗地的登記情況。

2、系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權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辦證中心,申請調閲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二、土地使用證的補辦方法:

1、到國土所去查檔案,找到檔案之後登報掛失,聲明以前的土地使用證作廢。

2、掛失到期後由國土所派人去重新丈量,土地面積、填表、畫圖。

3、有一張地籍法人身份證明,需村委會主任簽字、和他的身份證複印件一張;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張、鄰居的簽字、身份證複印件各一張。

4、再就是等待國土所的人拿市局去審批,最後發證、這一切是不收費。

三、土地使用證的轉讓費用:

1、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含連同地面建築物一同轉讓)給第三者時,就其轉讓土地交易額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或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出租給其他使用者時,就其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

2、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

3、土地增值税,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税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税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4、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

5、土地開發費,是指每公頃居住區用地開發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測算投資,包括徵地、拆遷、各種補償、平整土地、敷設外部市政管線設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項費用。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了取得土地使用證的流程。實際上,按照我國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例所規定的,出讓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按照土地的用途來計算的,而且我們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劃撥使用權只能作為單位來使用,嚴禁私自轉讓;另外的出讓土地使用權需要訂立嚴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來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