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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流程

一、農村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流程?

農村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流程

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

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後,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並蓋鄉(鎮)政府章,然後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審核併到現場進行勘測。

5、審核、勘測合格後,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後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准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後,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二、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1、住宅用地呈批書;(2份)

2、建房户身份證複印件2份;(無身份證者派出所出據證明)

3、户口簿複印件;(2份)

4、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複印件3份)

5、佔用農用地的必須有農用地轉用批覆;(2份)

6、離退休人員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離退休證複印件、單位無房證明;(2份)

7、平面圖;(1份)

8、鄉鎮政府審查意見。(3份)

整體來説,村委會的工作人員會協助當事人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的,而農村的村民們幾乎是只要遞交了宅基地使用申請書之後,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整個審核流程都是由村委會,鄉政府,縣國土資源部門等陸續完成的。不同的是,集體土地使用證要等到農村自建房修建完成以後才會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