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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義務人有哪些?

一、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義務人有哪些?

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義務人有哪些?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税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税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税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二、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税率。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城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三、城鎮土地使用税的計税依據是怎麼樣的?

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

1、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四、免徵收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哪些?

1.對企業的鐵路專用線,公路等用地,在廠區以外,與社會公用地段未加隔離的,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税。

2.對企業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3.對水利設施及其管護用地(如水庫庫區,大壩,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產,辦公,生活用地,應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税。

4.對林區的有林地,運材道,防火道,防火設施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税。林業系統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可比照公園免徵土地使用税。

5.對高校後勤實體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綜合上面所説的,土地使用税的繳納一般是針對於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才會支付,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在進行繳納時就會按當地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越大的城市所存在的税費就會越高,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