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陝西城鎮土地使用税繳納對象有哪些?

一、陝西城鎮土地使用税繳納對象有哪些?

陝西城鎮土地使用税繳納對象有哪些?

陝西省政府印發的《陝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税實施辦法》明確,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依照相關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二、納税標準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陝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1)西安市1.5元至27元;

(2)寶雞市、咸陽市、銅川市、延安市、渭南市1.2元至18元;

(3)漢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楊淩示範區1.2元至15元;

(4)縣級市0.9元至10元;

(5)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7元。

另外,經陝西省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實施辦法》規定的最低税額的30%。

三、繳納方式是怎樣的?

根據《實施辦法》,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季徵收,納税人應在季度終了後15日內申報納税。

納税人應將使用土地的坐落地址、面積、用途等情況,據實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務機關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後,發生變更地址、新徵土地、土地權屬轉移、土地面積增加或減少等事項,納税人應在30日內,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務機關申報。

四、哪些土地可以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税?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4)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5)經批准開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税8年;

(6)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陝西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的是在縣城、城市,還有工地礦地使用了土地的一些單位,個人在這些地區使用土地也要繳納土地使用税,具體交多少税錢就要看使用了土地的平方數,以及所處城市的收費標準,納税人應按季度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