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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拆遷時,誰有資格獲得拆遷安置房?

一、農村拆遷時,誰有資格獲得拆遷安置房?

農村拆遷時,誰有資格獲得拆遷安置房?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農村房屋進行拆遷時,房屋拆遷補償是歸房屋所有權人所有的,所以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可以獲得拆遷安置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二、如何合理的獲得徵地拆遷補償?

首先是得知要佔地強拆時及時留存對我們有利的證據,比如土地承包證、房屋所有權證明、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現狀的證明(拍照片、攝像等);

其次是要他們要主動出示相關的法律手續,以證明其佔地及拆遷的合法性,誰是佔地、拆遷的主體;

然後佔地拆遷補償不合理絕不在對方要求的相關材料及補償協議上簽字,即使土地被佔、房屋被拆;

最後在土地被佔、房屋被強拆時,不要因為利益受損而用你們的身體去阻擋、上房、自焚(生命寶貴,不能重來),應該拿起法律武器(儘管目前法律力量弱,但只要堅持)正當維權,爭取合理補償還是沒問題的。

三、拆遷安置房可以賣嗎?

有房權的安置房可以買賣,尚未取得產證的安置房不可以買賣。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户,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具體情況如下:

1、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2、尚未取得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根據《物權法》規定,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此類安置房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拆遷機構除了需要對被拆遷户進行拆遷安置補償之外,還應當進行拆遷補償,即按照權威房產評估機構的評估進行補償,補償的方式可以選擇金錢補償或者是產權置換補償,特殊情況下還可以金錢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如果是補償拆遷安置費的,應當先補償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