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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獲得的安置房幾年可以賣?

安置房3.3W

一、拆遷獲得的安置房幾年可以賣?

拆遷獲得的安置房幾年可以賣?

拆遷獲得的安置房通常情況下經過5年的時間可以賣,當然了是否能夠買賣,最終並不是根據時間的長短來進行判斷,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後可以提供更名(過户)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拆遷安置房也叫動遷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在房產交易中佔據了一個比較重要的位置。

其實,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户,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現金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往往是沒有取得產證,或者是剛剛取得產證,按規定5年內限制轉讓的房子。安置房買賣的風險很大,甚至沒有保障的。尚未取得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按《物權法》規定,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

也就是説此類安置房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即使簽訂附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甚大。

如:沒有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產權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從簽訂合同到將來辦理產權轉移的時間漫長,不確定因素多,可能會出現如下一些潛在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發,果如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並在可以過户交易時先行過户給他人,那麼購買方就很實現購房母的了,只能主張債權了;

4、在購買房等待過户的漫長時間內,也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説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於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後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後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户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

二、安置房印花税規定是什麼?

安置房印花税規定是,我們國家免徵安置房印花税,根據《關於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户區改造項目有關税收優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條的規定,對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對改造安置住房經營管理單位、開發商與改造安置住房相關的印花税以及購買安置住房的個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徵。

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和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在我們國家拆遷之後的安置房是可以上市買賣的,但是具體什麼時候可以買賣,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不同的判斷,而法律當中規定了,在5年之內是不能夠對此進行上市買賣,所以最短都是需要經過5年時間了。

標籤:拆遷 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