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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罪輕辯護詞是怎麼樣的?

故意傷害罪罪輕辯護詞是怎麼樣的?

一、故意傷害罪罪輕辯護詞是怎麼樣的?

審判長、審判員:

河南冠南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葉某某親屬的委託,並經被告人同意,指派我擔任其辯護人蔘與本案的訴訟活動。辯護人查閲了本案卷宗材料,會了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葉某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持異議,結合法庭調查情況,發表如下辯護意見:

一、本案被害人具有重大過錯,依法應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卷宗材料顯示,因土地流轉發生糾紛,潘某某阻止被害人施工,被害人要求介紹人(本案被告)出面解決問題,被害人用手抓住被告人的衣領,被告人為掙脱被害人的糾纏保護自己,而發生爭吵和撕扯,造成了其傷害的後果。正是由於被害人重大過錯行為才導致其受傷害的結果,被害人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根據省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關於“對於被害人有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被害人對法律規範、倫理道德、善良風俗的背離程度,以及促使被告人實施加害行為的關聯度等情況----”的規定,對被告人應從輕處罰。

二、被告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悔罪態度好,應從輕處罰

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當庭認罪具,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有坦白情節,悔罪態度好,根據《刑法》第六十九條等相關規定,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處罰。

三、本案因民事糾紛引起,被告人主觀惡性小,平時表現一貫很好,無前科,系初犯、偶犯。因此,依法應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

四、案發後,被告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為彌補給被害人造成的傷害,被告人家屬多次積極與被害人協商,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依法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綜上所述,辯護人認為,本案被害人有重大過錯,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悔罪態度好;被告人無前科,系初犯、偶犯並且積極賠償,應當從輕、減輕處罰,辯護人請求法院對被告人葉某某判處緩刑,給其一次改過的機會。

二、故意傷害罪的認定

1、故意傷害罪的形態

故意輕傷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或造成輕微傷結果的,不以犯罪論處。傷害意圖非常明顯(比如致人重傷、死亡),且已經着手實行傷害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傷害(未遂)論處。

符合犯罪主體要件的行為人,在傷害故意支配下實施了傷害行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即可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的既遂。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包含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明顯只具有輕傷的故意,但過失造成重傷;二是行為人明顯具有重傷的故意,客觀上也造成了重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結果加重犯。故意傷害沒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觀上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故意,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2、基於他人承諾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這是較為棘手的問題。許多國家的刑法只是明文規定處罰基於承諾的殺人,並且其法定刑輕於普通故意殺人罪的法定刑,但沒有對基於承諾的傷害做出規定。於是有人認為,既然刑法只規定了基於承諾的殺人罪,而沒有規定基於承諾的傷害罪,就表明基於被害者承諾的傷害一概無罪。

3、傷害胎兒身體的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

傷害胎兒身體的,一般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倘若行為人故意使用藥物或者其他器具傷害胎兒,旨在使該胎兒出生後成為嚴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嚴重殘疾,事實上也造成這種傷害的(以下簡稱胎兒傷害),應當如何處理由於故意傷害罪的對象是他“人”的身體,而胎兒不是人,傷害胎兒的行為不符合傷害“他人”的要件,故認定為故意傷害罪還存在障礙。然而,如果對這種行為不認定為犯罪,也有悖於刑法保護法益的目的。

4、關於同時傷害的問題

所謂同時傷害,是指二人以上沒有意思聯絡而同時傷害他人的情形。中國刑法沒有將同時傷害特別規定為共同傷害,所以,對同時傷害不能認定為共同傷害,而應按照以下原則處理:⑴同時傷害行為沒有造成傷害結果的,都不承擔刑事責任。⑵同時傷害行為造成了輕傷結果,但證據表明該輕傷由一人行為所致,卻不能辨認該輕傷為何人造成時,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責任。⑶同時傷害行為造成了重傷結果,但證據表明該重傷由一人行為所致,卻不能辨認該重傷為何人造成時,可以對各行為人追究故意傷害未遂的刑事責任。⑷同時傷害行為造成了輕傷或者重傷,並能認定各自的行為造成了何種傷害的,應當分別追究刑事責任。

5、故意傷害罪的罪數

對於故意傷害罪的罪數區分,應當按照區分一罪與數罪的標準予以解決。所要注意的是,當傷害行為屬於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時,不得認定為數罪,而應認定為其他重罪。例如,行為人為了搶劫他人財物而傷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財物,均應認定為搶劫罪,而不得認定為故意傷害罪,也不得認定為數罪。

行為人連續傷害多人的,是認定為連續犯以一罪論處,還是認定為同種數罪,在認定為同種數罪的情況下是否並罰,都是值得研究的問題。行為人連續傷害多人的是否屬於連續犯,取決於連續犯的成立是否要求行為人連續實施的行為侵犯同一法益。如果僅要求連續實施的行為侵犯同種法益,那麼,多名被害入的健康都屬於同種法益,連續傷害多人的也可以成立連續犯。如果要求連續實施的行為侵犯同一法益,那麼,多名被害人的健康便不屬於同一法益。

將連續傷害多人的行為認定為同種數罪,面臨着應否並罰的問題。對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同種數罪的,原則上應以一罪論處。但是,在以一罪論處不符合罪刑相適應原則時,應當實行並罰。故意傷害罪雖然有3個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將同種數罪作為法定刑升格的情節,如果按一罪論處,難以實現罪刑相適應。例如,即使行為人3次造成3人輕傷並情節嚴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重傷”的法定刑處罰,但僅以一罪論處或者雖主張成立同種數罪但不併罰,就只能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如,即使行為人3次造成3人重傷並情節嚴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法定刑處罰。只有實行數罪併罰,才能做到罪刑相適應。這也反過來啟示人們,對於故意傷害罪,不能輕易承認連續犯。

綜合上面所説的,如果發生了故意傷害罪想要得到減輕刑法的作用,那麼是可以請律師來為自己寫辯護詞的,一份好的辯護詞是可以讓一份案件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在寫辯護詞的時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條款來,這樣才能和到法院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