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合同跟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一、代理人合同跟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1、主體不同,代理合同的雙方主體是平等的民事主體,而勞動合同雙方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地位上不平等。
2、調整的法律不同,代理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調整,屬於民商事法律範圍,勞動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調整,屬於經濟法領域。
3、合同內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內容一般為具體授權委託事項,而勞動合同為與勞動相關的事項,包括工作內容和福利保障等。
4、合同性質不同,代理合同屬於勞務合同,以完成某項委託為內容。勞動合同是持續的工作狀態或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內容。
5、報酬取得不同,代理合同的勞務費一般一次性取得,而勞動合同的報酬是以工資、獎金福利等形式給予的。
6、法律後果不同,違反代理合同所引發的糾紛可以直接起訴至人民法院,而違反勞動合同產生的勞動爭議應當先通過勞動仲裁機構,對仲裁結果不服才能訴之於法院。
二、一般代理協議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①協議的性質。説明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關係是委託代理關係;
②授權範圍。如代理的業務範圍、時限和地段等;
③佣金條款。計算佣金的方式、佣金支付的時間和結算方法、佣金率及其計算方法等;
④委託人和代理人雙方的義務規定。
三、代理人的範圍有哪些?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在生活當中涉及到民事糾紛的時候才需要和代理人籤代理合同,比如聘請了律師代替自己打官司的律師,要憑藉代理合同才能行使相關的權利,勞動合同的適用主體也是特殊的,在勞動關係中才需要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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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關係適用勞動合同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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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僅以末位淘汰制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犯法的嗎
律師解答:犯法。律師解析:“末位淘汰”解除勞動合同犯法。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通過“末位淘汰”或“競爭上崗”等形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犯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請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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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樣計算
律師解析:勞動仲裁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計算應該按照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上所約定的報酬或第一個月所支付的工資進行計算,且支付不超過11個月。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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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反哪些侵害勞動者權益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侵害勞動者權益。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