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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合同跟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一、代理人合同跟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代理人合同跟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1、主體不同,代理合同的雙方主體是平等的民事主體,而勞動合同雙方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地位上不平等。

2、調整的法律不同,代理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調整,屬於民商事法律範圍,勞動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調整,屬於經濟法領域。

3、合同內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內容一般為具體授權委託事項,而勞動合同為與勞動相關的事項,包括工作內容和福利保障等。

4、合同性質不同,代理合同屬於勞務合同,以完成某項委託為內容。勞動合同是持續的工作狀態或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內容。

5、報酬取得不同,代理合同的勞務費一般一次性取得,而勞動合同的報酬是以工資、獎金福利等形式給予的。

6、法律後果不同,違反代理合同所引發的糾紛可以直接起訴至人民法院,而違反勞動合同產生的勞動爭議應當先通過勞動仲裁機構,對仲裁結果不服才能訴之於法院。

二、一般代理協議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①協議的性質。説明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關係是委託代理關係;

②授權範圍。如代理的業務範圍、時限和地段等;

③佣金條款。計算佣金的方式、佣金支付的時間和結算方法、佣金率及其計算方法等;

④委託人和代理人雙方的義務規定。

三、代理人的範圍有哪些?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在生活當中涉及到民事糾紛的時候才需要和代理人籤代理合同,比如聘請了律師代替自己打官司的律師,要憑藉代理合同才能行使相關的權利,勞動合同的適用主體也是特殊的,在勞動關係中才需要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