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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合同跟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一、代理人合同跟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代理人合同跟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主體不同,代理合同的雙方主體是平等的民事主體,而勞動合同雙方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地位上不平等。

2、調整的法律不同,代理合同受《民法典》調整,屬於民商事法律範圍,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調整,屬於經濟法領域。

3、合同內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內容一般為具體授權委託事項,而勞動合同為與勞動相關的事項,包括工作內容和福利保障等。

4、合同性質不同,代理合同屬於勞務合同,以完成某項委託為內容。勞動合同是持續的工作狀態或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內容。

5、報酬取得不同,代理合同的勞務費一般一次性取得,而勞動合同的報酬是以工資、獎金福利等形式給予的。

6、法律後果不同,違反代理合同所引發的糾紛可以直接起訴至人民法院,而違反勞動合同產生的勞動爭議應當先通過勞動仲裁機構,對仲裁結果不服才能訴之於法院。

二、勞動合同的類型有幾種?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亦稱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合同時就明確約定了效力期間的勞動合同。其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亦稱不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的勞動合同,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代理人合同與勞動合同有着本質上的差別,勞動合同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稱定期勞動合同;第二種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稱不定期勞動合同;第三種是單項勞動合同,又稱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代理人合同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有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