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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和代理合同有哪些區別?

調整的法律不同,代理合同受《合同法》調整,屬於民商事法律範圍,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調整,屬於經濟法領域。合同內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內容一般為具體授權委託事項,而勞動合同為與勞動相關的事項,包括工作內容和福利保障等。

勞動合同和代理合同有哪些區別?

1、個人代理人的工作性質的區別。勞動合同關係中的勞動者必須加入到用人單位成為其僱員履行相應的合同規定的權力和義務承擔合同違約責任。公司與個人代理人的關係同勞動合同關係就不用。

2、個人代理人取得勞動報酬的方式區別。個人代理人的勞動報酬是按所收取保費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手續費佣金收入的高低完全取決於自己的勞動成果保費數額就是説無論代理人付出了多大的努力若是沒有保費進帳就得不到任何報酬。這與勞動合同的內容也不相同勞動合同的標的是一定的勞動行為勞動者只需要按規定參加用人單位的集體勞動完成規定的工作量而不論單位的經營成果如何勞動者都應享受規定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3、個人代理人的佣金構成區別。一般公職人員或企業員工的工資構成中除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獎勵工資外尚有交通補貼、住房補貼、養老補貼等等他們除工資之外從勞動積累中還應提留公積金、福利基金等為將來退休養老籌集資金。而個人代理人不享受社會福利待遇人老了只能靠自己平時積蓄支付老年生活費用。

4、對個人代理人管理方式不同。勞動合同關係中同一單位儘管每個勞動者的職責可能不同但其工作時間、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都是相同的並且大多屬於集體勞動需要互相配合、協作其管理是按章有序的。個人代理人的管理例如實行早會制、夕會制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強化業務培訓實行團隊編制等等但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學的、規範的管理模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的內容完全是調整勞動關係的相關規定權利、義務也集中於勞動的付出獲取和工資、福利待遇的獲得支出在違約責任方面規定的是獲得解除勞動的權力或賠償相關對應損失在合同爭議處理上明確規定需到本企業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可到法院起訴。

依據法律規定,代理合同和勞動合同有主體不同、調整的法律不同、合同內容不同、合同性質不同等區別。報酬取得不同,代理合同的勞務費一般一次性取得,而勞動合同的報酬是以工資、獎金福利等形式給予的。違反代理合同所引發的糾紛可以直接起訴至人民法院,而違反勞動合同產生的勞動爭議應當先通過勞動仲裁機構,對仲裁結果不服才能訴之於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