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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麼

勞動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麼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在勞動合同上面簽字蓋章之後,合同一般就會成立,但合同成立並不代表一定能生效,此時需要滿足規定的生效條件才行。那法律中規定的勞動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麼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勞動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麼

在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成立的同時也就生效了,雙方之間形成了勞動法律關係,當事人應當全面適當履行合同。但是勞動合同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當事人一方的要求需要鑑定的,在鑑定後勞動合同方可生效。

已成立而尚未生效的勞動合同,對當事人已具有一定的約束力,任何一方撤消合同或;反悔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此時合同還不具有履行或強制履行的效力。

二、哪些是無效的勞動合同

已成立的勞動合同也可能無效。根據《勞動法》第18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1、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僱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製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願,因而是無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鑑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鑑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後,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勞動合同在簽字成立之後,並不意味着此時合同一定會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要是具有上述的條件之一,那麼就會導致勞動合同無效,至於法律中規定的勞動合同的生效條件內容,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

標籤:勞動合同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