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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生效條件是什麼?

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生效條件是什麼?

一、勞動合同簽訂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勞動合同成立,必須是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成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存在二方及以上的訂約當事人;

2、訂約當事人對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

3、勞動合同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由此可見,只有勞動合同成立,並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方能生效,合同成立是前提。

二、勞動合同發生效力的要件是什麼?

1、勞動合同主體合法

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具備作為勞動合同主體雙方的主體資格。具體來講,公民個人參與勞動法律關係必須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而用人單位參與勞動法律關係成為合法主體,也必須具備相應的用人權利能力和用人行為能力。

2、勞動合同內容合法

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須完全具備法定必備條款,所載法定和約定條款都須符合勞動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終止條件等均不得違反國家的強制性標準。

3、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勞動合同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意思表示都出於本人自願且與本人內在意志相符,不存在由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而導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4、勞動合同形式合法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在法律明確要求訂立書面合同的情況下,欠缺書面形式的會導致勞動合同的無效。

5、勞動合同訂立程序合法

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等原則,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規定合同需要按國家規定鑑證或按當事人約定需公證的,必須將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勞動合同鑑證機構或公證機構進行鑑證或公證勞動合同才依法生效。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簽訂後必須符合條件才生效,比如雙方真實意願表達、合同內容符合勞動法規定、訂立程序符合規定等。勞動合同簽訂後,用人單位加蓋公章,職工本人簽字。通常上合同會有三份,除了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另外的一份要交給當地的勞動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