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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可以用童工嗎

暑假可以用童工嗎

現在的學生自立性非常強,很多高中大學生都會選擇在暑假時期外出打暑期工,這樣做不僅是為了賺一筆錢,更多的是為了自己能夠得到鍛鍊,能夠獲取生活的經驗,能夠為未來的生活打下堅實的基礎,但説到暑期打工可能很多人就會聯想到童工,那暑假可以用童工嗎這就成為大家心中的疑問。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四條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定罪處罰。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八條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4、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若逾期仍不將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處罰,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你使用的童工發生了工傷,你應積極為他治療,不僅要承擔他的全部醫療費,還要承擔全部生活費用。

醫療終結時,應由縣級以上地方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根據其傷殘等級發給童工本人致殘撫卹金,之後,應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並支付童工返回居住地所需的全部費用。對於童工父母所提的賠償問題,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來確定具體的賠償金數額。

國家法律對公共和暑期工這方面都是有明文規定的,上述文章中也已經明確指出相關的規定,如果還有什麼不瞭解的地方可以仔細去查詢完整的法律條例,暑假可以用童工嗎這個問題的疑惑相信大家已經揭開,所以我們還是應該遵守法律法規,不要被一時的利益衝昏頭腦。

標籤:暑假 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