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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童工多少錢一個月是否都違法?

暑假童工多少錢一個月是否都違法?

僱傭童工是否屬於違法行為?

僱傭童工是違法的,用人單位會被罰款,嚴重的會被吊銷營業執照。涉嫌犯罪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八條

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造成事故,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對童工相關規定

1、僱傭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應承擔下列責任:

(1)對違法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承擔;

(2)對企事業單位及個體户使用童工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以及未滿16週歲的少年、兒童領取個體營業執照者,勞動行政部門有權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2、用人單位僱傭童工的處罰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

3、受僱傭童工受工傷的解決措施

此外,童工患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負責送到醫療機構治療,並負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童工傷殘或者死亡的,用人單位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還應當一次性地對傷殘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計算。

兒童在現在這個年齡是應該在學校裏面認真學習,而不是應該在社會打工,所以在我國僱傭童工完全是一種非法的行為,如果用人單位僱傭童工被查辦的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嚴重可能會倍吊銷執照,如果導致童工受傷或者死亡,要依法負責相關刑事責任。

標籤:暑假 童工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