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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一、暑假工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暑假工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可以,但理論上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當初沒有和用人單位講清楚自己是暑期工,那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很有可能是需要向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如果講清楚了的話,那麼用人單位和暑假工簽訂的應該是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一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如約定試用期超過6個月,不購買社會保險等。

2、採用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損害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強迫對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如合同期滿後強迫續訂勞動合同。

3、採用欺詐的手段,故意隱瞞事實,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如虛假承諾優厚的工作條件。

4、訂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如雙方當事人未經協商,或者未經批准採取特殊工時制度等。

5、違反勞動安全保護制度。如約定勞動者自行負責工傷、職業病,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等。

6、違反規定收取各種費用的勞動合同。如強制收取培訓費、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股金等。

7、主體不合格的勞動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籤合同等。8、侵犯婚姻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規定合同期內職工不準戀愛、結婚、生育。

9、侵犯健康權利的勞動合同。如約定工作時間超過法律規定,損害勞動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報酬權利的勞動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支付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等。

11、侵犯自主擇業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設定鉅額違約金、培訓費,限制職工流動。

12、權利義務顯失公平的勞動合同。如設定無償或不對價的競業禁止條件等。

有部分的暑假工其實也是第1次步入社會參加工作,所以很多事情處理起來的時候顯得非常的欠缺經驗,實際上應該在參加工作的時候,就把自己的實際情況跟用人單位説清楚,如果用人單位從來就不知道當事人是短期工,到辭職的時候處理起來也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