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何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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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辭職解除勞動關係分兩種情況:
一、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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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離職申請一個月不批是否能自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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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錯誤讓單位辭退是否有失業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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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辭退,依據勞動法如何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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