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裁決後可以上訴嗎?
一、 勞動仲裁裁決後可以上訴嗎?
勞動仲裁裁決後可以上訴,不服仲裁裁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四十九條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以及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屬於一裁終局,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認為一裁終局裁決具有應當撤銷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勞動者對一裁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用人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裁終局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用人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十條規定,對一裁終局之外的其它爭議裁決,當事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用人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申請勞動仲裁的材料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勞動仲裁裁決的具體情況,是需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糾紛事項來進行認定,當事人之間還可以協商進行辦理,如果無法協商的是可以起訴到法院來進行認定的,如果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
-
私教課中途換老師退費金額太少怎麼辦
律師解析:1、私教課中途換老師退費金額太少可以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起訴等方式處理。2、雙方當事人先溝通,協商達成一致;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請求相關機構進行調解;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或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申請仲裁;以上方式無法解決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
-
有合同糾紛房東怎麼辦
律師解答:可以採取協商方式處理。律師解析:合同糾紛屬於普通民事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
-
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處理。或者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違反法定程序、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等情形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
餐飲培訓機構老師離職退費金額太少怎麼辦
律師解析:1.餐飲培訓機構老師離職退費金額太少可以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起訴等方式處理。2.雙方當事人先溝通,協商達成一致;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請求相關機構進行調解;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或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申請仲裁;以上方式無法解決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