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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固定期限三年能辭職嗎?

一、簽訂勞動合同固定期限三年能辭職嗎?

簽訂勞動合同固定期限三年能辭職嗎?

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可以辭職。一般情況下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辭職。試用期的員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離職。員工離職後要辦理相關手續,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要籤多久?

目前我國法律對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少籤多久沒有限制。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強制規定,只要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員工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流程有什麼?

1、遞交辭職書

員工主動辭職,應該提前30日撰寫辭職書告知用人單位,辭職書主要申述辭職的具體緣由,書寫時注意言辭懇切,行文言簡意駭;

2、主管審批

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後,部門主管可與員工進行溝通,對於表現優異的員工努力挽留,經溝通後員工仍堅持辭職的,主管對辭職申請進行批覆,簽字後轉人事部進行交接工作(一般崗位及技術崗位員工的辭職申請,先申報主管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3、交接工作

員工辭職前,需要跟接替崗位的人員交接工作,交接的資料主要包括:

(1)一般崗位

移交各類鑰匙、辦公用品、電腦設備、移動存儲設備、客户資料等;

(2)技術性崗位

移交專用工具箱、技術資料(圖紙、文件、方案等)、電腦設備等;

交接的資料應當由部門主管指定的交接人簽字,並經行政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後,方可完成交接工作。

4、人事部辦結手續

(1)工資結算

財務部清算辭職員工工資,員工確認考勤天數後簽字,等待工資結算(一般企業自員工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之日起1個月內清算辭職員工工資,部分企業當場結算員工工資);

(2)辦結手續

交接工作、工資結算都確認完畢後,人事部門辦結手續,員工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辭職,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書面離職報告就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是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的,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該勞動合同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約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