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一房兩賣怎麼辦
房屋買賣3.32W
在一房二賣中,賣房人先後與不同兩個的買受人訂立合同後,對後面的買受人履行了合同義務,辦理了房產過户的登記手續的情形下,兩個房屋買賣合同均屬有效。但因成立在後的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該合同中的買受人已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此時,前後兩個買受人享有的請求權性質是不同的:後買受人因其債權已得到滿足,已經是該房屋的權人,故其享有的是基於對該房屋所有權上產生的物權請求權。而前一個購房者只能主張開發商返還購房款、賠償損失,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不能主張購房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將房屋售與前買受人並辦理了產權過户登記之後,又與後買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此時,由於房屋產權已經過户,出賣人已非房屋權人。也就是賣家出賣的並不是自己的房產,後一個合同仍有效,但不發生物權效力,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承擔不能轉移所有權的違約責任。在一房二賣中,二次買賣均未辦理過户登記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權仍為出賣人享有,而二次買賣的買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權。這種情況下兩個買賣合同不因先後而出現效力差異,實踐中要區別不同情況予以合理的處理。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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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有效嗎
律師解析: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1、購房合同可以有補充協議。2、當雙方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並且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時,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即為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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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申請書怎麼寫
律師解析:1、應寫明所致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的名稱;2、申請人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聯繫方式、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碼等;3、申請人户籍所在地住址與現居住地住址與家庭成員、經濟狀況;4、申請事由等。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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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簽訂後房子所有權是否就有變更呢
律師解析:買賣合同簽訂後房子所有權並不一定就發生變動,因為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變動需要進行登記。《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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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什麼時候交鑰匙?
律師解析:二手房買賣一般在過户當日交鑰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賣房者應當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日期範圍內交房,遞交鑰匙之時即為房屋交付使用之時;如未如期交付使用屬於違約,買房者可以請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根基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