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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的主管機關

法律2.43W
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的主管機關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商品房預售怎麼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和預登記通知單後,在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項目管轄範圍的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手續。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聯機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市或者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預售登記



    1、網上打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已簽字或蓋章);



    2、網上打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簽約證明和預售登記申請書;



    3、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複印件、授權委託書原件各一份;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商品房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和負責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門備案。”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商品房預售合同訂立後,應當按照規定向房地產經營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