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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需要登記備案嗎

商品房預售需要登記備案嗎
商品房預售需要進行登記備案,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商品房預售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同意預售或者不同意預售的答覆。同意預售的,應當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不同意預售的,應當説明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六條,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商品房預售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同意預售或者不同意預售的答覆。同意預售的,應當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不同意預售的,應當説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