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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產權證,只有買賣合同的小產權房,原房主來爭取拆遷補償怎麼辦?

一、沒有產權證,只有買賣合同的小產權房,原房主來爭取拆遷補償怎麼辦?

沒有產權證,只有買賣合同的小產權房,原房主來爭取拆遷補償怎麼辦?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相關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小產權房是違法建築,如遇拆遷可讓原房東進行購房退款。

二、小產權房可以買賣嗎?

因為小產權房不是由國家批准建設並由國家房屋管理部門頒發權屬證書的房屋,所以小產權房是沒有相應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的。人們在購買小產權房時所拿到的小產權房證,實際上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明,在法律上是不予承認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的宅基地是集體所有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權,如果村民私自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是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税證等合法手續,且不會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同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第二條的相關規定可知,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

由此可知,按照法律規定小產權房只能在恩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交易、流轉,不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進行流轉,尤其是城市居民是不能購買小產權房的!

三、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建造於集體土地之上,同時具有諸多商品房特徵。因其無統一的法律調整,地方規定不一,對小產權房的徵收補償有許多種情況。最壞的情況是,小產權房因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被認定為違法建築,不予補償。最好的情況是,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補償標準計算總體補償範圍,同時因其存在證件缺失等現實情況,對其補償範圍請求予以一定限制。總體來看,小產權房的合法性不被承認的情況居多。

律師認為,小產權房是時代發展的產物且數量巨大,在徵收補償問題上不應一概否決。

雖然不能直接賦予小產權房合法性,但是從公民私有財產保護的角度出發,也至少應當按照公平補償原則,綜合考慮房屋用途、建造年限、使用情況等因素確定補償方案。

小產權房是違法建築,不能進行買賣,在買房時一定要注意不要購買小產權房,一旦購買小產權房,在遇到拆遷時,會有很大的風險,按照規定是不允許進行補償的,要多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