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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之後審判認罪態度好緩刑嗎?

犯罪之後審判認罪態度好緩刑嗎?

犯罪之後審判認罪態度好緩刑嗎?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判處緩刑的適用條件有二,一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非累犯者,二是恭雞多課鼙酒俄旬藩莫根據犯罪情節及悔罪的表現,認為緩刑不至於危害社會的。

您所講的只是強調了認罪態度好,對於罪名輕重、犯罪情節輕重、犯罪之中的地位等情況均不清楚,故無從判斷是否可以判處緩刑。雖然公安部又提出了嚴打的口號和説法,但是司法界和法學界是反對嚴打的刑罰輕重不一的做法的,所以嚴打不見得是處刑所考慮的絕對因素。被告人享有上訴權,當然可以上訴要求減輕刑罰。但是司法實踐中,二審減刑的情況較為罕見。

《刑法》第72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n

(一)犯罪情節較輕;n

(二)有悔罪表現;n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n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其他方面要看具體案情,先看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最長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長37天,之後一定會有一個結果,要麼逮捕,要麼放人。如果逮捕繼續羈押偵查,一般情況六個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審判,具體情況要問辦案單位。建議儘早委託律師辦理會見,代為申請取保候審,及時瞭解案情進展,制定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訴訟方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判決前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考慮委託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認真瞭解整個案件的具體經過以及瞭解其對公安機關的口供等。律師會見後對犯罪情節做出判斷並及時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檢察院、法院的話,辯護律師可以去檢察院、法院閲卷,調取偵查機關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書證、物證等相關證據,做深入研究後擬定好辯護方案,開庭的時候確定好為被告做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刑罰或者緩刑的辯護,維護被告人的最大權益,爭取最好的判決結果,具體判多久是沒有死規定的

認罪的態度不會決定是否緩刑,緩刑條件是根據判刑的內容決定的。所以當事人首先確定自己的判刑內容,然後對照以上條件進行分析,就可以確認結果。認罪態度好只能代表當下你認識到錯誤,並不能為你的罪行進行開脱,這樣得到緩刑是對受害人的不負責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