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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認罪態度好可否判緩刑?

開庭認罪態度好可否判緩刑?

發生詐騙案件,公安機關接到報案會展開偵查,收集證據。鎖定犯罪嫌疑人後,檢察院審查起訴,下面就進入到法院審理階段。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開庭審理的時候,認罪態度好,那麼,開庭認罪態度好可否判緩刑?這個要看具體情況,一般可以從輕處罰,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開庭認罪態度好可否判緩刑?

認罪態度、從犯,這些只是有利於量刑時從輕,但並不等於一定判緩刑。是否可以判緩刑關鍵要看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犯罪情節、是否存在退賠、是否有立功、是否獲得受害人諒解等諸多因素。法律規定適用緩刑必須是初犯,且所犯罪的最終量刑在3年以下,才可能適用緩刑。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認罪態度和判刑之間有何關係?

《刑法》第61條規定:“對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判處。”

《刑法》第63條第2款規定:“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刑法》第67條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刑法》第68條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綜上所述,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會綜合案件性質、危害程度、社會影響及犯罪嫌疑人態度等因素做出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開庭認罪態度好,法院可能會從輕處罰,符合條件的,也可以判處緩刑。反之,如果是拒不認罪的,法院會酌情從重處罰,這個認罪態度還是和量刑有直接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