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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態度不好會重判嗎?

一、認罪態度不好會重判嗎?

認罪態度不好會重判嗎?

根據我國的刑法,態度不好並不是加重刑罰的情節。加重刑罰的法定情節早已規定在刑法總則中,是累犯、教唆等。一般而言,“認罪”是指犯罪人出於悔改或者認錯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認自己已經做出某種帶有犯罪性惡劣行徑的行為。它包括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觀方面,犯罪人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內心深處產生真心悔改之意。二是客觀方面,犯罪人對自己的犯罪有供認不諱的客觀事實。

二、認罪態度標準

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行為事實認識接近法律真實乃至客觀真實的遠近程度以及在行為價值認識的表現上,兼顧司法實踐中的用語習慣,對認罪態度依次劃分為:好(用語:好或較好)、一般、差(用語:差或較差)三個檔次,並對各檔進行相對標準化。

1.“好”的基本標準:(1)行為事實上:願意坦白交代,交待問題主動、徹底;(2)行為價值上:能夠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有悔恨表示;(3)認罪服法。

2.“一般”的基本標準:(1)行為事實上:坦白交待時瞻前顧後、顧慮較重,或交代不徹底,有投機心理;(2)行為價值上:對自己的行為性質認識不清。

3.“差”的基本標準:(1)行為事實上:不願交代問題,進行消極對抗,對所實施行為進行狡辯,抗拒拘捕或抗拒交代等;(2)行為價值上:對行為社會危害性基本無認識,價值觀扭曲,價值判斷存在很大的偏執性,對訊問、審判等工作表現出明顯不滿和敵對情緒。

以上就是有關認罪態度的具體認定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犯罪分子的判罰是基於實際造成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處理的,所以認罪態度只能作為當事人是否存在坦白自首的情節時進行認定,最後的判罰還是需要按照造成的犯罪事實後果來進行處理的。

標籤:重判 認罪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