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防衞和假想防衞的區別
《刑法》規定:偶然防衞,是指在客觀上加害人正在或即將對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進行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觀上沒有認識到這一點,出於非法侵害的目的而對加害人使用了武力,客觀上起到了人身防衞的效果。
假想防衞是指行為人由於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衞行為結果造成損害的行為。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無限正當防衞,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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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裁定失職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律師解析:執行裁定失職罪的犯罪構成包括:1、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司法機關工作人員;2、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3、侵害的客體是司法活動的公正性和司法機關的威信;4、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執行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致使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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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物品肇事罪既遂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1、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危險物品肇事罪,是指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由於過失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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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2、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3、主體是一般主體;4、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只能是直接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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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投案自首有時間限制嗎?
律師解析:沒有。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自首沒有時間限制。只要是在被抓獲以前向有關部門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罪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