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如何離婚?
離婚1.83W
律師解析:在夫妻兩個人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離婚的方法: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如果雙方補辦結婚證的,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訴訟方式離婚。
(二)1994年2月1日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關係處理。雙方不存在離婚的問題。關於子女和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問題,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訴訟至法院解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
規定處理。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如果雙方補辦結婚證的,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訴訟方式離婚。
(二)1994年2月1日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關係處理。雙方不存在離婚的問題。關於子女和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問題,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訴訟至法院解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
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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