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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的區別是什麼?

一、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的區別是什麼?

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的區別是什麼?

對於合理避税和偷逃税,逃税不可取,是違法知的,合理避税意義重大,對企業十分有利,但很多人並不能從根本上區分兩者,兩者都是為了減少繳納税款,前者是不合法的,後者道是找變通的辦法去接納税政策,所以兩者從本質上來説還是有相同之處的。

1、法律效應不同:避税是合法的,是不違法的,這是與非法的偷税漏税根本的區抄別。

2、目的不同:避税的目的是通過避免繳税、少繳税和推遲繳税等方式將税收負擔最小化;而偷税漏税則是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的方式在賬簿上襲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以及通過虛假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

3、手段不同:避税的手段是百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處或漏洞;而偷税漏税是對法律的無視。

二、偷税漏税罪立案標準

1、納税人採取欺度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 繳納知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道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 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合理避税的具體情況,應當由税務部門根據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但涉及主觀偷税漏税的行為,顯然是對國家的税務系統造成了嚴重的損害,是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可以基於實際來報警處理。

標籤:偷税漏税 避税